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91号)精神,结合三门峡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全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备案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明确要求,“人社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备案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单位自主。进一步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本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在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公开透明。事业单位应及时将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在单位进行公开,落实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五公开”制度,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
(三)分级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的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公示;各县(市、区)事业单位评审计划备案经主管部门核准,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备案汇总、公示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四)强化监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实行一次性备案上网公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相关政策和程序
(一)单位自主,分级管理
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及未来2年拟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人社部门备案并上网公示,作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依据。
事业单位本年度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年度职称评审计划限制,在相应空缺岗位内依据岗位任职条件及聘用有关政策予以聘任。
(二)公开透明,逐年到位
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最高控制标准的,要根据事业发展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原则上高级职称(正高、副高之和)按不超过4%(小学、幼儿园高级不超过2%)、中级职称按不超过6%的幅度递增申报备案计划,单位人员变动情况截止到2021年5月底。空岗数达到或超过当年及未来三年计划总和的,可再适当增加核定比例。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将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当年无相应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报备年度评审计划。
(三)实行网上报备
1、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市人社部门报送职称评审计划纸质备案材料。
2、纸质材料报备后,单位经办人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管理系统”登陆,录入本单位“2021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并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本单位《2021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表》和最新的《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原件,上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在“职称管理系统”登陆,审核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系统中单位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纸质表单位名称要填写规范,与系统中单位名称一致。如单位更名,应在系统中及时修改单位名称后再上报评审计划。)
3、主管部门经办人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管理系统”登陆,审核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审核通过后上报负责人审核。主管部门负责人在“职称管理系统”登陆,审核通过后上报人社部门备案。
4、人社部门经办人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管理系统”登陆,对主管部门上报备案的职称评审计划复核,上报负责人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进行公示。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不予备案。
5、备案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监督。事业单位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经人社部门备案并上网公示后,应及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单位职工及社会监督。
(四)倾斜政策
1、向疫情一线人员倾斜。贯彻落实国发明电〔2020〕10号、人社厅发〔2020〕23号、豫疫情防指〔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未享受过相关职称评审优惠政策的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2、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贯彻豫人社〔2020〕20号文件精神,长期工作在基层,符合基层职称倾斜政策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等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3、向高层次人才倾斜。贯彻豫人社办〔2016〕138号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等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五)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计划
1、推荐数量。经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会商,确定2021年度三门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数量18个。
2、推荐原则。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推荐办法,认真组织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以德为先,切实把师德高尚、教学艺术精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育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为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并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出来。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和教研机构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须公示),不得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25%。
五、报送材料
(一)评审计划备案材料
1、市直主管部门(包括实行职称自主评审的高校、党校等):(1)以正式文件报备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职称评审计划汇总情况,附本部门《2021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表》及电子版。(2)最新的《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原件、复印件。(3)《2021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表》(一式3份)。
2、县(市、区)人社部门:(1)县(市、区)评审计划备案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需向市级人社部门以正式文件报备本地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及公示情况,附本地《2021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表》及电子版。(2)《2021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表》1份。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及“绿色通道”报送材料
1、符合农村学校倾斜政策的中小学教师,需提交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核准、公示后向市人社部门备案:(1)《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1份。(备案表需明确审核意见,审核人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2)《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2、符合荣誉、奖励等“绿色通道”政策的中小学教师,需提交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集中上报: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一式3份。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3、申报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基层和一线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报送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集中上报: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一式3份。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3、人事档案。
六、时间要求
(一)评审计划备案时间
1、纸质材料备案截止时间:(市直单位:6月21日—6月30日;县(市、区):7月1日—7月7日)。
备案地点: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02室。
2、网上备案截止时间:2021年7月15日。
(二)倾斜政策备案、“绿色通道”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职称评审计划。不得违反逐年逐步到位原则突击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无空缺岗位申报评审计划,在申报2021年评审计划时,应将单位2020年度及以前评审通过但未办理聘任的人员数量,计入空岗数,并在评审计划表中文字说明。空岗应先用于职称聘任,只评不聘,造成事实上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不予备案职称评审计划。
(二)落实审核责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切实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不得额外增加限制性条件。同时,要加强管理和审核,督促用人单位正确行使自主权,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加强指导监督。人社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对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坚持备案一次完成、一次上网公示制度,及时上网公示。对未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不予备案,对逾期未按规定报备的视为单位当年不申报职称评审计划。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大倾斜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享受改革“红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签字确认,材料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备案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应充分进行沟通,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2021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表.docx
2、2021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表.docx
3、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doc
4、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汇总表.docx
2021年6月8日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附件1
2021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 评审计划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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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
编制数 | 现有正式 职工人数 | 专业技术人数 | ||||||||
专业技术岗位 | 层级 | 应设置 比例% | 设置数 | 已聘任 比例% | 聘任数 | 空岗数 | ||||
正高级 | ||||||||||
副高级 | ||||||||||
中级 | ||||||||||
事业单位申请评审计划 | 年度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
当年 | 年 | |||||||||
第二年 | 年 | |||||||||
第三年 | 年 | |||||||||
(备注:说明已评未聘、占岗转评情况)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单位行政公章)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21 年度三门峡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表
主管单位(行政盖章) 年 月 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现有正式职工人数 | 专业技术人数 | 专业技术岗位 | 单位评聘计划 | 主管部门意见 | 备注 |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
设置数 | 聘任数 | 空岗数 | 设置数 | 聘任数 | 空岗数 | 设置数 | 聘任数 | 空岗数 | ||||||||||||
注:此表由县(市、区)人社部门、主管部门汇总填写后上报。
附件3
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
省辖市、 直管县 | 县(市、区) | 单位名称 |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出生时间 | 工作 时间 | ||||||||||||
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现任 职称 | 现职称 取得时间 | 现职称 聘任时间 | 从事 专业 | |||||||||||||
兼任行政职务 | 联系电话 | |||||||||||||||
近6年以来 年度考核情况 | ||||||||||||||||
认定从教时间的材料 | ||||||||||||||||
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开始)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和所教学科 | 年度考核 | 备注 | ||||||||||||
申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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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收相关处罚。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单位 审核 意见 |
单位意见: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
审核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育 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双面打印)用人单位、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需明确审核意见,审核人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 ||||||||||||||||
附件4
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汇总表
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申请理由 | 备注 |
附件5
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工作 单位 | 主管 部门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 | 从事 专业 | ||||||||
现有 职称 | 取得 时间 | 聘任 时间 | 拟申报职称 | |||||||
申请 理由及政策依据 | ||||||||||
单位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省人社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3份,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留存1份。
附件6
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汇总表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盖章:
序号 | 县(市、区)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申请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