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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七届人大九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0 09:35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乡村振兴中人才振兴‘回归燕’人才服务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才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长期以来,乡村中青年、优质人才持续外流,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素质偏低、老龄化严重等问题较为突出,乡村人才总体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人才供求矛盾将更加凸显。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既是中央部署的工作要求,也是基层实践的迫切需要。为此,我们在乡村人才培养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

一、搭建平台,发挥聚才用才主体作用。一是强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集聚人才作用。对引进业内公认的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重点高校、中国科学院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全职脱产来豫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省财政给予每人2年40万招收经费资助。其他新招收全职脱产来豫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省财政给予每人2年20万招收经费资助。二是根据不同行业、企业对“高精尖缺”人才和本科以上人才需求情况,依托2022年全国大中型城市省内、外招聘活动和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为契机,赴省内外相关专业较为集中的高校,开展定向招聘,吸纳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创业。

二、多措并举,积极支持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创业。一是出台《财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条政策措施》、《三门峡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着力营造浓厚返乡创业氛围,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不断强化对返乡创业者的资金支持力度。在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坚持财政筹集主渠道、失业待遇正常发放的前提下,每年按需借用部分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高担保能力。目前我市返乡创业者可享受最高20万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享受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贷款,初始返乡创业者,可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二是对大中专学生 (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 、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开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自主创业的,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实体,入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自主创业个人税收优惠。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 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还会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关于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在三门峡就业的通知》等文件,2022年1月以后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4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本科生1500元/月,大专生10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首次就业的,就业期间提供3年免费居住,青年人才公寓未到位前,给予5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

三、拓宽渠道,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流动。一是进一步完人才评价政策措施,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提高基层人才保障水平。鼓励城镇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一线支医支教支农,将在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工作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高级职称评聘的优先条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级以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加大对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和工作年限等的评价权重,可通过单位推荐、考核认定等方式晋升职称。职称初定、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二是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持续扩大招募规模,增加支农、帮扶乡村振兴名额比重,新增水利、农业岗位类别,引导更多青年投身基层乡镇,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注入新生力量。

四、加强培育,建立符合农村实用人才特点的评选管理办法。与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农办联合印发《三门峡市乡村实用人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组〔2022〕33号),被被选拔为高级、中级、初级乡村实用人才根据对应层次和发挥作用情况,5年内每人每年分别发放补助5000元、3000元、2000元,由市、县两级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保障。培育爱农业、懂农业、有技术、善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为推进三门峡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为了能更好的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积极搭建供需平台,全力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三门峡公共就业人才网”和“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免费为我市企业提供人才招聘服务和相关政策解释,对有人才需求的企业进行每日招聘信息推送,帮助企业扩大宣传面,吸引人才。

二、加大政策研究力度,进一步为乡村引人、留人和用人提供有力保障。按照组织部门对人才工作的要求,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加强乡村人才的认定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在科研经费、住房保障,子女上学,配偶工作安排等方面给予更大优惠,助推乡村振兴建设。

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抓手。一是紧紧抓住“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有利时机,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市政府加强企业(项目)培育工作,对全市重点帮扶企业和规上、准规上企业进行梳理,深入基层一线现场办公,手把手指导企业整理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报材料,提升机构备案效率。二是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实训综合示范基地项目。以灵宝技工学校试点,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一体、提质培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重点以“做”为主线,以就业为导向,贯穿教学全过程,结合培训职业(工种),开发集“教、学、做、练、考”为一体的培训课程体系,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企业职工培训和自主评价工作。三是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服务业、特色农业等主导产业,大力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快健全与技能人才培养相匹配的全工种、各门类技能评价体系,设立自主评价机构,积极开展自主评价。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