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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七届人大九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0 09:38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社区干部职工队伍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是党委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社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直接关系社区工作的质量,人员包括社区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网格员,均由社区统一管理。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积极开发社区岗位,为社区发展和服务居民群众增强了人员力量。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主要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公益性岗位是指由相关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主要用于解决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兜底民生底线等公益性服务工作。

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用人单位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薪酬待遇,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来源主要为就业补助资金,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过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目前三门峡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卢氏县为1900元/月),财政给予岗位补贴不高于2000元/月/人,半日制工作补贴为1000元/月/人。社会保险补贴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实际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我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均为街道社区开发有公益性岗位,为社区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职业介绍等各项公共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人社部门从工作实际出发,指导各地不断加强基层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扩大基层社区岗位开发规模,让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充实在基层一线工作,在家门口实现就业,为基层社区贡献力量。

目前,各县(市、区)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数量占总人数的百分比逐年增加,特别是2022年新开发公益性岗位大部分都集中在基层社区岗位。湖滨区2022年新开发150名公益性岗位,其中80%为基层社区开发岗位;陕州区公益性岗位总量保持不变,社区公益性岗位数量较2021年新增162.5%;义马市连银社区、鸿庆社区、狂口社区等8个社区都开发有公益性岗位,特别是最近一次新开发安置11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到社区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要求和管理规定,指导各县(市、区)不断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特别是开发公益性岗位不断向基层社区倾斜,扩大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数量,充实基层社区管理服务力量,为基层社区管理服务和发展质量提质增效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