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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01 18:17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提出的 “关于支持青年返乡就业创业”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方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返乡创业工作,持续完善“政策引导、培训辅导、服务提升、资金扶持”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财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条政策措施》和《三门峡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等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青年返乡就业创业。2016年以来,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达到2.9万人,累计带动就业6.7万人;评审认定了一批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并成功创建1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14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促就业、增收入的同时,对推动乡村振兴、优化劳动力结构、协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关于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方面

为培育专业人才,增强青年人才就业创业竞争力,我局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坚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原则,面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十三五”期间,组织创业培训36268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13908人,占比38.35%;贫困家庭及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11776人,占比32.47%;大学生创业培训7616人,占比21%;其他2968人,占比8.18%),成功创业9793人,带动就业21035人,为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倍增效应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加强就业创业服务方面

我市初步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就业创业培训中心、创业担保服务中心和乡镇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返乡下乡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站式”服务。一是在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坚持财政筹集主渠道、失业待遇正常发放的前提下,每年按需借用部分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高了担保能力。目前我市返乡创业者可享受最高20万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享受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贷款,初始返乡创业者,还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担保贷款14.56亿元,有力支撑了返乡创业青年的资金需求。二是在创业培训后续服务方面。把跟踪回访作为创业培训的重要工作,要求有关培训机构时时了解学员在创办企业的过程中项目实施、资金筹措、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情况。充分利用网络答疑解惑,让学员在微信群内能够相互咨询创业信息、交流创业经验、分享创业心得,互帮互助。组织以人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专家指导团,根据返乡创业者实际需求,通过“会诊式”“结对子”等方式提供专业服务,进一步提高青年返乡创业成功率。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优化政策和服务吸引青年返乡就业创业。一是优化返乡创业环境。以简政放权为立足点,创新“互联网+”服务模式,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返乡创业环境,以优良环境引导青年人才回归。二是提高青年人才创业能力。把支持返乡创业工作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结合起来,利用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渠道,组织创业培训和创业创新大赛等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年人才返乡创业能力。三是进一步展示宣传返乡创业成果。综合利用 “一节一会”等重要节点,开辟返乡创业成果展区,集中展示近年来现代农业、文化创意、生物科技等多个领域的返乡创业成果,通过成果展示,弘扬创业精神,激发青年创业热情。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