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设置的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要通过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因事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从根本上推动事业单位积极转换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2010年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各类事业单位推行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该项工作实施以来,人社部门积极推进,市直事业单位已于2011年全部完成岗位设置,但各县(市、区)该项工作的进展缓慢。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多次组织对县(市、区)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行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导,使县(市、区)岗位设置完成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义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已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教职员工岗位工资待遇得以兑现;灵宝市、渑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已完成岗位设置,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层级内最低级岗位聘用。湖滨区、陕州区、卢氏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未完成岗位设置,其中:湖滨区一部分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陕州区教育系统由于区编办正在进行重新核定编制,待核编结束后立即进行岗位设置;卢氏县已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制订,将于近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积极推进。
近年来,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的推进情况,虽然多次进行了督导,但因该项工作推进牵涉到工资兑现,涉及到地方财政支出等因素,个别县(市、区)有畏难情绪,推进依然缓慢。为此,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政策仍不能全面落实的县(市、区),我们将及时向市政府汇报,通过政府层面做好督导,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在各县(市、区)的全面落实。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