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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1-19 10:58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2.5天休假模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实行“2.5天休假模式”,可谓一举多得。一方面,将释放周末旅游休闲的消费活力,扩大内需的同时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丰富百姓的休假方式,使休假计划多样化、立体化,有效缓解"黄金周"变"黄金粥"的出行压力,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实行“2.5天休假模式”调整作息制度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办发〔2015〕62号文件,不得随意调整工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明确规定,不能直接把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对于将周五下午休息时间计入带薪年假时间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政府工作、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不能不顾实际简单从年假或法定节假日中扣除。

由于劳动力市场存在巨大差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这一类组织,员工工作时长与单位效益之间的关联度相对并不紧密,利于实行“2.5天休假模式”;而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面临困难,利润减少,则有可能将其视为削减员工薪资的合法借口。如何统筹兼顾,让政策执行不走样,真正为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推动居民消费、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发挥作用,还需要更加充分的调查研究。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配合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实行2.5天休假模式”方案,提升我市广大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

衷心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