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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直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9 16:15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扎实做好就业见习工作,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实现好就业、快就业、就好业。现将在市直范围内开展征集就业见习单位的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政策

就业见习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的一项就业服务制度。

《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经人社部门认定并按相关规定开展见习业务的就业见习单位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见习补贴可统筹用于见习单位在支出基本生活费、相关保险费、见习指导管理费、见习工作经费等方面的补助。提供技术管理见习岗位数量较大、接收见习人员较多、见习工作组织管理较好、留用见习人员比例较高的见习单位,优先推荐参加示范见习基地评选。

二、就业见习单位认定范围

三门峡市直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就业见习单位,符合本地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的较高的单位优先认定。

三、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需求的单位可关注“三门峡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动态。

经办机构:三门峡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地址:文明路东段6号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方式:0398-2920708

 

附件:1、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流程.docx

      2、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x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docx

 

三门峡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