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做好我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规范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转发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做好我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