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复内容 --
答复时间
2025年1月14日,我单位收到关于魏智超咨询社保转移的问题后,立即联系当事人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妥善处理。 2024年1月14日上午,经社保系统查询魏智超末次参保单位为河南盈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参保地是郑州航空港实验区,2025年1月9日魏智超失业金申领业务已由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经办机构审核通过,领取失业金期限为202502-202605,根据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因此在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领取的失业待遇不需要转移。 以上情况已告知当事人,处理完成。
2025-01-15 11: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