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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人才引进”工作先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2 10:59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7号)的文件精神,鼓励社会力量特别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市场化引进人才工作,拓宽引才渠道,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现就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评选

一、评选范围

经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或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人才招聘、人才猎头、人才推荐等项目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年来开展有引进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本次申报的引进人才主要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招聘、猎头等方式引进的高端人才,具体包括:

1.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基础研究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2.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获得硕、博士学位的人员;

4.具备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引才方式既包括全职引进,也包括柔性引进。其中,全职引进的人才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工作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柔性引进人才可采取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技术联姻等方式,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三、评选材料

评选“人才引进”工作先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 “人才引进”工作先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表(见附件)

3、评选对象向用人单位推介并成功引进人才的真实性过程的其它证明材料(邮件往来、原始备忘录、会谈记录、图片、影音资料等);

4、引进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5、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6、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缴纳的社保费记录(复印件)。

四、相关事项

1.属于我市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 类)、拔尖人才(C 类)、骨干人才(D 类)、青年人才(E 类)此人员的,请具体分类。

2.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报送的材料须装订成册,纸张规格为A4。于2021年3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3.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与相关事实不符,将取消评先资格。

联系人:卫梦凡

联系电话:0398-2976816

邮箱:smxrsjsck@163.com

附件: “人才引进”工作先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表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