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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发布日期:2021-03-15 08:43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存在半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整月费用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141号)

受理渠道:内部事项

所需材料:不需要

办理地址:三门峡崤山中路21号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