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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0 09:54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议三门峡市软硬兼修招引人才增强城市对人口数量的吸附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是社会发展的必备基础,是生产力的保证,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也是培养人才的根本,人口数量、质量都非常重要,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城市,招引人才增加城市对人口数的吸附能力非常重要。为此,省、市从招引人才增加城市人口数量方面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

一、政策引才,赋能城市发展。一是强化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关于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在三门峡就业的通知》等文件,2022年1月以后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4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本科生1500元/月,大专生10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首次就业的,就业期间提供3年免费居住,青年人才公寓未到位前,给予5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二是优化人才结构,打造城市集聚效应。出台了《关于试行企业家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等文件,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生力军”和“助推器”作用,推动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形成良好生态。从事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活动的董事长、总经理等同级别人员,连续任同级职务2年以上,符合文件要求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对引进业内公认的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重点高校、中国科学院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全职脱产来豫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省财政给予每人2年40万招收经费资助。其他新招收全职脱产来豫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省财政给予每人2年20万招收经费资助。对于符合文件要求的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一年开展1次职称评审的限制,由省人社厅不定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二、服务留才,提升城市吸引力。一是为企业提供人才招聘服务和相关人事政策支持。利用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对有人才需求的企业进行每日招聘信息推送,免费为企业提供人才交流中心举办大型人才招聘活动时的展位,也可根据企业数量开辟专门企业招聘专区,为企业搭建人才选聘交流平台。同时,根据企业对高端人才个性化的需求情况,免费为企业联系异地各高校及科研单位,外出开展高端人才引进活动,为企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并对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是发展培养本地人才。对生产应用类、经营管理类、技能技艺类以及促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的其他各类乡村实用人才,按照高级、中级、初级5年内每人每年分别发放补助5000元、3000元、2000元,加大乡村实用人才补贴力度。三是强化品德能力业绩导向,优化人才评价政策体系。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改革人才评价方式,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职称服务效能。保证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为了更好的招引人才增强城市对人口数量的吸附能力,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积极搭建供需平台,全力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三门峡公共就业人才网”和“三门峡市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免费为我市企业提供人才招聘服务和相关政策解释,对有人才需求的企业进行每日招聘信息推送,帮助企业扩大宣传面,吸引人才。

二、加大政策研究力度,进一步为引人、留人和用人提供有力保障。按照组织部门对人才工作的要求,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加强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在科研经费、住房保障,子女上学,配偶工作安排等方面给予更大优惠,助推我市人才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