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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2年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

发布日期:2022-08-17 10:57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局迅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2]36号文件做好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8号)文件精神,我市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本着“不漏发、不错发、应发尽发”的原则,严格审核待遇领取人员数据,积极协调资金拨付。截至8月15日,共为全市 301167 名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4088万元,其中增发提标养老金245 万元。全面完成2022年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手中,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从2022年7月份起,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这是我市自201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第七次提高待遇标准。此次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来每人每月1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 此次提标,有力推动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稳步提高,促进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