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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25 16:25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四川皓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697960438
处罚决定书文号三人社监罚字[2022]2号
处罚决定时间2022年1月18日
处罚结果罚款9万元
处罚事由该单位于2021年4月至8月份实施了未按规定代发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经责令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整改
处罚依据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规定
救济渠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