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4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2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446万元,现将4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4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50.64%,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2.27%;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9.25%;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9.79%;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4.04%;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4.49%;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1.3%。
1-4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48.92%,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40.16%;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51.21%;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56.53%;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45.32%;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57.11%。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7%,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61%;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6%;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83%;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5%;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72%;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4%。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