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1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2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728万元,现将1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21.01%,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77%;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0.68%;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1.37%;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1.11%;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5.29%;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1.03%。
1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9.35%,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5.37%;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8.52%;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22.51%;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20.22%;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22.33%。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9%,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6%;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1%;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89%;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8%;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79%;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6%。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