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河南三门峡大岭国家粮食储备库职工刘水长遗属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单位三门峡大岭国家粮食储备库对其职工刘水长(已亡故)的遗属情况进行了摸排和核对,经核实其配偶侯转兰生活困难,且无固定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符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现按照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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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故人员 | 类别 | 亡故 时间 | 遗属姓名 | 遗属性别 | 遗属出生年月 | 与死者关系 | 补助标准(元/月) |
刘 水 长 | 退休 | 2021.05 | 侯 转 兰 | 女 | 1948.09 | 夫 妻 | 684(6月) 708(7月以后) |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