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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门峡市专业技术关键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0 10:29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崤函人才计划”的意见》(三发〔2012〕18号)和《关于转发<三门峡市专业技术关键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三人才〔2013〕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三门峡市专业技术关键人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专业技术关键人才的评选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凡在我市从事科技、文化、艺术、卫生、教育、体育、新闻出版等专业技术工作,在各自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成绩卓著,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在5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与评选。少数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其工作业绩和个人贡献,也可参与评选。

二、资格条件

参与评选的人员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参与完成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2、获得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市级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人员;

3、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或省、部级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或出版有较高价值的学术专著;

4、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全运会或省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作出重要贡献;

5、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6、在文化、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成绩卓著,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要贡献,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7、在医疗卫生领域,精通医学理论,具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医术高超,技术水平先进,得到省内同行公认;或在疾病防控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社会影响广泛;

8、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由主管部门初步遴选后,报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公有制企业人选可直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有关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按照分配的名额,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集中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核查,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初步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申报材料

1、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的推荐报告3份。

2、《三门峡市专业技术关键人才申报表》3份,并报电子版。

3、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3份,要求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控制在2000字以内。

4、推荐人选取得的各项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主要包括:符合推荐条件的证明材料和《三门峡市专业技术关键人才申报表》中相关栏目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论著、论文复印件。原件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人须在材料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涉及到的表格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x.gov.cn/index.html)下载,所有书面材料均用A4规格的纸张。推荐人选的材料需单独装袋,注明“三门峡市专业技术关键人才申报”字样,及推荐人选的姓名、单位等。

材料报送日期截止到2013年 10 月31日。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张铁刚;联系电话:0398—2976826。

五、有关要求

三门峡市专业技术关键人才评选工作,是实施“崤函人才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精心安排,  严格条件,严格时限,细致认真,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附件:三门峡市专业技术关键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申报表(下载)

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 9 月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