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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11-12 00:00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保障,推动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保障2013年度专项行动计划》(豫人社办〔2013〕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产业集聚区发展,把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保障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按照“提升服务、强化保障、破解瓶颈、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机制,着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着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着力强化人才智力支撑,着力提升人力资源保障水平,为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保障专项行动计划,推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延伸,创新保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加强服务对接,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需求、培训需求和人才需求。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4年年底全市所有产业集聚区全部建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产业集聚区用工保障及时到位、职工技能明显提升、人才支撑更加有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建设标准

产业集聚区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名称和标识、统一管理体制、统一服务场所、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统一工作内容、统一信息化管理。

(一) 统一名称和标识。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统称“XX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 统一管理体制。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管理范围,实行县以下垂直管理。

(三)统一服务场所。以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为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对象数量、地理交通、服务内容等因素,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考虑未来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服务场所主要包括服务大厅、档案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和必要的辅助用房等。产业集聚区服务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和规格的档案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服务、传真机、打印机、电子显示屏、社保卡读卡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条形码扫描枪、指纹识别仪等现代办公设备。

(四)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岗位责任、目标管理、服务承诺、跟踪走访制度和服务流程管理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工作制度和流程上墙公示。

1.健全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学习、岗位职责、基础台帐、服务项目公示、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全防范、财务管理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评价监督等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平台服务制度建设水平。

2.规范服务流程。本着“便民、高效、科学、规范”的原则,对基层平台开展的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要逐一制定并实施全市统一的服务流程。

3.统一服务标准。实行柜台服务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服务用语、服务行为、业务受理、办结时限、操作规程等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定。

(五)统一工作内容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内容是:

1.开展法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及时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法规政策、工作制度和流程等。

2.搞好就业创业服务。定期开展人力资源供求状况调查,建立基础台账;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申请、初审和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组织有转移和培训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城镇新增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3.做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采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基本数据;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受理举报,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查询服务;通知并协助参保人员办理缴费和待遇领取手续;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情况公示等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4.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推动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统一信息化管理。按照“金保工程”规划,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开设专门产业集聚区信息平台,运用信息化技术优化服务资源,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网络,形成“一站受理、多点联动、覆盖城乡”的联动机制,为产业集聚区提供高效便捷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

三、人员配备和经费来源

(一)人员配备。进一步充实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每个平台至少配备2名人力资源服务专员。

(二)经费来源。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是基本民生性公共服务机构,其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备、工作人员薪酬以及日常运行经费等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

四、建设步骤

(一)摸底准备阶段(2013年10月-2013年12月)

各县(市、区)对现有产业集聚区平台的机构、人员、经费、场所、设施设备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本方案制订本县(市、区)的产业集聚区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于2013年12月底前报三门峡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4年1月-2014年9月)

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14年9月全市所有产业集聚区全部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市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平台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保障工作,作为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专项行动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专职负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对接保障。把对接保障机制作为重要载体,开展“局区对接”和“局企对接”,及时帮助产业集聚区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各确定1个产业集聚区,作为重点联系对象,制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责任,开展长期对接保障和跟踪服务。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局区对接”和“局企对接”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确保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及时、有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县两级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动员全系统的力量,积极为产业集聚区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在全系统形成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集中活动与长效服务相结合,及时掌握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需求,积极主动跟进,提供制度化、常态化服务。市局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督查检查,组织开展调研督导活动,研究工作难题,推动工作落实。定期组织开展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交流工作经验,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