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社局圆满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笔试考务工作
5月18日,202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三门峡考区笔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三门峡考区共有1.2万名考生,设置9个考点,402个考场。市人社局切实通过强化部门联动、风险防控和暖心服务,把各考务流程做实、做细,营造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圆满完成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 考试当天,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吕良涛,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石文等有关领导深入考点巡查考试情况。详细了解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安排、试卷安全保管等情况,并强调要高度重视试卷安全,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并亲切的慰问了坚守在一线的考务工作人员,鼓励大家继续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人社局作为牵头单位,严格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方针。开考前,协调纪监、宣传、网信、教育、公安、卫健、城管、无线电、电力、消防及考点学校召开了专题协调会,对考务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召开笔试考务流程培训会议,对考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安排部署,把考试组织、考务安全和考生服务等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做到考务培训全覆盖,落实考务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为笔试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精心安排部署,筑牢安全底线。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纪教育,在试卷管理、考场安排等关键环节执行AB角工作制度,相互监督、相互鉴证。考试当天,市人社局派出9名县级干部分别进驻9个考点,全程坐镇指挥、统筹协调各项考务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向9个考点选派9名纪检监督员,从试卷的分发、保管到临时分配考场监考人员以及处理考生违规违纪行为等方面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关键环节透明化。 三、强化服务意识,聚焦考生需求。坚持从考生最关心、最现实的需求入手。近期我市举行黄河旅游节系列活动,人员流动较大,交通住宿相对集中,为确保外地考生能够顺利参考,考前通过三门峡发布、三门峡日报、市人社局公众号及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温馨提醒。同时向考生发送短信,提醒考生提前预订往返车票及住宿酒店,提前查看考点路线地址,以免延误考试,共发放短信提醒12000条。各考点在门口公布考场示意图,制作考场规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宣传版面,提醒考生诚信参考。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全程维护考场周边安全防控与交通秩序,协调医疗救护人员提前配备藿香正气水、速效救心丸等应急药品,最大限度保障考生的考试权益,提升考生满意度,让考试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 下一步,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一步完善人事考试考务协作机制和考试安全保障机制,继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高质量完成人事考试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三门峡人才强市做好人才选拔。
http://rsj.smx.gov.cn/589/617084928/1943800.html2025年05月19日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李存军】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三人社监理先告字〔2025〕第5号 李存军(身份证号码412323********5650): 2025年1月2日赵石磊到信访部门投诉你在三门峡市绣崤函项目工地施工中拖欠其2021年12月-2023年7月工资29200元。经调查,情况属实。我局于2025年4月22日依法向你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三人社监令字[2025]第7号),要求你于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拖欠赵石磊的工资,你与2025年4月25日支付5000元,至今未按规定期限足额支付,仍拖欠其24200元,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的规定,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你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年本)》的规定,你的违法行为为严重违法行为。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的规定,本局拟定对你做出如下行政处理: 1、自接到本行政处理告知书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依 法支付拖欠赵石磊的工资24200元; 2、逾期不支付的,将按应付金额24200元的90%的标准 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1780元,合计459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你如对该行政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理告知书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 本局地址:三门峡市崤山东路956号 邮编:472000 联 系 人:张顺兰 电话:0398-2855273 2976216 2025年5月12日
http://rsj.smx.gov.cn/2443/617084928/1944190.html202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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