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人才 >工资福利科>文章详情

工资福利科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07-26 10:19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工作职责

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科室受理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群团组织中副县级以下工作人员和市直各机关单位中工勤人员的基本工资变动、绩效工资变动、津贴补贴变动、福利标准核定、退休待遇核定、工龄认定等业务,并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以及其他组织交办事项。

二、业务流程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使用五阳软件开发公司开发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工资软件)和《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退休软件)。各单位在开展工资管理工作前,应做好软件准备工作,在工资软件中准确录入在职人员工资信息,在退休软件中录入退休(职)人员工资信息以及享受遗属困难补助人员信息。

各单位相关人员发生工资变动时,应先在软件中进行相应的操作,然后打印相关表格,加盖公章后,并按照图1所示流程进行申报。   


图片2.png

图1:工资福利科业务流程图

三、业务开展的其他事项

1、办理地点。工龄认定业务在市人社局402室办理,其他所有业务都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社局窗口办理。

2、办理时限。除了新增的遗属困补助申请需要在局网站公示5天外,其他所有业务均为即办件,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3、文件依据和所需材料。主要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所需材料按照附件一所示,其他业务的实施以具体通知为准。

4、报送方式。各单位在办理业务时,电子数据可以使用《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和《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管理系统》网盘模块通过网络报送,也可用U盘等载体报送。

5、联系电话。科室2976806;窗口:2775355、277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