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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发布日期:2022-07-29 16:23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取得工伤认定书,并进行工伤登记后,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诊疗。

二、受理渠道

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三、所需资料

(一)《河南省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治疗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相关诊查材料。

四、办理流程及层级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应由经办机构指定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并提交申请,经参保单位同意(参保单位已破产或撤销的,无需该步骤),报经办机构批准。因伤(病)情紧急无法进行正常申报的,可先转诊转院,并及时电话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于10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依次按受理、经办、复核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