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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发布日期:2022-07-29 16:22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取得工伤认定书,并进行工伤登记后,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

、受理渠道

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所需资料

(一)《河南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相关诊查材料。

、办理流程及层级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应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救治和治疗意见,并提交申请,经参保单位同意(参保单位已破产或撤销的,无需该步骤),报经办机构核准。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依次按受理、经办、复核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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