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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2-08-17 16:08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补贴范围

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二、补贴条件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

2.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出生日期应在1998年1月1日以后,且已办理失业登记;

3.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三、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时间安排

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五、所需资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承诺书》

2.《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六、发放方式

(一)“免申即享”方式。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比对,实施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

(二)依申请方式。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申领,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可就近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七、发放渠道

经办机构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八、注意事项

1.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2.同一个人同时符合两类人员条件,其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重复使用;

3.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4.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的,不影响其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附件: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承诺书.docx

           2、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