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注销
一、受理部门:电子政务中心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四、办理条件:
1、在我省居住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我省就业或参保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已办理过我省社会保障卡;
3、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应持社会保障卡、本人有效身份凭证(或代理人有效身份凭证)分别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和相应银行办理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注销手续。
五、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现场办理。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办理。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代理人和持卡人的身份证原件。
2、网上办理。请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注销原因。
六、办理流程:
1、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政务中心进行受理;
2、审查:社保卡、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代办人是否携带身份证;
3、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原因。
七、受理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县)车站街道银山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人社局窗口。
八、联系电话:0398-3191520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