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任务全面落实。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法规处)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河南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省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素养为重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人社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显著提升,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质要求,引导全省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运用多种普法方式和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省人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着眼于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就业优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和政策。着眼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着眼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入学习宣传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举措,宣传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实调整人社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加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面向社会公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集体学法3次,至少举办2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或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在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后,要对直接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三是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开展普法。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12·4”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等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要把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工作流程的必备步骤,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答疑解惑,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政策法规。针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热点问题和事件,要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解读,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要通过提供服务指南、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了解法规政策。 四是落实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争议处理、信访处理等过程中,工作人员要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汇编和公开活动,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二)推进工作创新 一是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开展普法,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加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人社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二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一批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征文、法治演讲比赛、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通过制作“看得懂、算得清”“人社日课”、普法短视频等产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接地气的群众语言解读政策,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以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将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与普法宣传工作有机结合,不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依托在线学习平台,积极引导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推动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 四是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建立师资库,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起草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要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压实普法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三是加强指导评估。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和各自的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