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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咨询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1-24 11:30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期接到若干有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咨询,现就具体事宜答复如下:

2020年4月,我省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进行了新的调整,规定“离校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我市积极落实这一政策,2020年6月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对具体办理进行详细说明,并通过三门峡日报、局门户网站、社保中心网站等多途径多次进行宣传。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政府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有力举措,我们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通过努力实现灵活就业,对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并符合条件的,按政策予以补贴,具体办理与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中心城区按户籍分别向湖滨区、开发区联系。在此将各县(市、区)有关机构联系方式附下:

义马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398-2209668

渑池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398-4811740

湖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398-2953199

陕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398-3832972

灵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398-8862100

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398-7876128

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8-2183861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398-2751039

监督电话:0398-283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