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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启用(激活)须知

发布日期:2018-08-06 11:44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1、本人启用社保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

2、如需代办请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和相应的关系证明(例如:结婚证、在同一户口本的原件)。如无法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请携带经本人授权的委托书进行办理。

社保卡服务热线:0398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