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启用(激活)须知
1、本人启用社保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
2、如需代办请携带: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和相应的关系证明(例如:结婚证、在同一户口本的原件)。如无法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请携带经本人授权的委托书进行办理。
社保卡服务热线:0398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