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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6-01 10:13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主要工作职责是: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2、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3、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4、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5、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6、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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