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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门峡市直事业单位(市检察院系统)公开招聘面试资格确认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5 09:57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2023年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2023年三门峡市直事业单位(市检察院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共确定马娟等30人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现将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

根据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县级事业单位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1—12日(工作时间)

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军分区西侧三门峡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一楼

(二)所需材料

面试确认人员须提前下载并正确填写《2023年三门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登记表》(附件2),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处亲笔签名,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具体为:

1、《2023年三门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现场资格确认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确认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面试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主动放弃面试的应由本人提交书面声明(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7月11日前将扫描件发送邮箱(smxsydwgl@126.com)。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三)请报考人员关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了解公开招聘工作进程。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2976823

市人民检察院:0398-2908113

 

附件:1、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xls

          2、2023年三门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登记表.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x

          4、放弃声明.docx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