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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17 15:40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一:农民工的定义是什么?

答: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形式是什么?

答: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三:工资指的是什么?

答: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获得的劳动报酬。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四:规定农民工有什么权利?

答: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五:规定农民工有什么权利义务?

答: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

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哪些职责?

答: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哪些职责? 

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8、《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八:《条例》中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要求是什么?

答: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9、《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九:《条例》中住房成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有哪些职责?  

答: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转包、发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1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十:《条例》中规定发展改革部门有什么职责?

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1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十一:规定中,财政部门有什么职责?

答: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1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十二 :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哪些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答: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1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十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如何约定或制定?

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1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十四:农民工工资在支付周期是怎样的?

答: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约定。

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十五: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包含哪些内容?

答: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等 。

1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十六: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是如何规定的?

答: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1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十七:什么情况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答:工程完工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18、《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十八:劳资专管员由哪个单位配备,有什么职责?

答: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配合。

19、《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十九: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怎样保存?

答: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三年。

2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十: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什么责任?

答: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2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十一: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谁清偿?

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2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十二: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谁清偿?

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2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十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什么制度?

答: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2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十四:工资保证金的作用是什么?

答: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2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十五:工资保证金可以用什么替代现金存储形式?

答:金融机构保函替代。

2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十六: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什么告示牌?

答:维权信息告示牌。

2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十七:人社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答: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28、《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十八: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怎么处理?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拖欠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对已经垫付的应急周转金,应当依法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29、《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二十九: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怎么处理?

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三十:人社行政部门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决定,相关单位不支付的,是做出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理?

答: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三十一: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领域建设有何规定?

答: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3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三十二:农民工由哪个部门提供法律援助?

答:由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

3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三十三:如何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要求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的普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