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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清查冒领失业保险金行为

发布日期:2012-06-14 08:44 来源:三门峡市人社局

       为杜绝和查处冒领社会保险金违法行为,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失业保险中心和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联合行动,对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实现再就业而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核查。

      对核查中发现的冒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他们通过电话联系、查找家庭住址和上门下达社会保险冒领退还通知单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冒领失业保险基金者责令限期全部予以退还,不按时退还的,将依法处以冒领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通过开展这次清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将48名人员所冒领的失业保险金全部追回,对冒领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