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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保基数申报开始了

发布日期:2023-04-10 10:19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全省统一安排,我市自即日起至6月20日开展2023缴费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

2023缴费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包括: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申报采用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参保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单位办事通道”中“单位业务”下的“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功能完成申报;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河南社保APP 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完成申报。参保单位以及网上申报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进行申报。

为确保按时准确完成2023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提醒参保单位和职工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按时申报。2023年度缴费工资收入申报数据由社保经办机构按2023年4月各险种征缴计划生成。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于6月20日前完成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于6月30日前按有关规定封顶保底,确定2023年度缴费基数。逾期不报的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按110%的比例上浮当前年度使用的工资基数作为新的年度月申报工资;灵活就业人员未申报的,按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社平工资的60%)核定。

二是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关系到每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按照“事先承诺、事后审核”方式如实申报。申报时应组织职工本人确认,并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承诺本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真实、准确,不存在少报、虚报、瞒报、漏报问题。申报工作结束后,社保经办机构采取利用规则或数据比对进行机审和人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事后审核。

三是集中申报。建议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保APP等网上申报渠道申报工资收入。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完成网上申报的,请于6月1日至6月15日集中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进行申报。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