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以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通过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党支部和党小组集体研学、主题党日践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指示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人社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核心作用, 多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集体审议拟出台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依法履行人社职能,优化政务服务
持续下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和职称评审权限,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做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不再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加强清权确权,调整权责清单,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四减。通过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加大对创业群体金融支持力度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全年新增就业超3.6万人,完成技能培训6.9万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6.13亿元。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前完成2024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人均月增加养老金98.93元。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月15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月1680元。建立“仲裁+”长效机制,运用“仲裁+监察”联动办案、“仲裁+法院”裁审衔接、“仲裁+工会”联合救助等,有效提高防范化解新业态劳动纠纷能力,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
(三)完善行政制度,规范行政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对我局起草的法规规章、市委、市政府文件、局发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提请市委、市政府会议审议事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等,依法履行各类程序。全年开展专项清理3次,保留规范性文件11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1名,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人社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方面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决策原则、范围、规则、程序和监督办法,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重大行政决策提交集体讨论前均进行合法性审核,广泛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意见。
(四)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合法权益
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落实“一单两金三制”长效机制,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法治化运行,2024年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755户,受理欠薪线索3825起,为3517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3270.15万元,基本实现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制定人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柔性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轻微案件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让人社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优化调、裁、审衔接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有关单位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基层单位上门送法,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及双节、毕业求职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就业困难群众、外出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集中宣传法律法规30余场次,扩大了公众对人社法律政策的知晓度。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学习,通过组织成员单位政府常务会上学、施工方、开发商集体学、组织农民工现场学、开展学《条例》促整改培训班等,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接受咨询6700余人次,有效提升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的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行政执法程序需进一步规范,普法形式需进一步创新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2025年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落细工作责任,使法治建设融入各项重点工作。二是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法治队伍能力建设。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人群,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