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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6 17:24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继续教育基地,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74号)执行。

二、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三、2024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继续教育方式:采用在线学习与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其中,在线学习推荐使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课件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四、专业科目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培训班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学时审核履行管理责任。继续教育基地(见附件)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具体任务。

继续教育方式: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取研修培训、实践操作、服务基层、在线学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有考核的自学等形式开展。其中,选择在线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学习。网络培训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网络安全;不断提升专业课程质量,课程课件来源、审核推荐情况和授课人基本情况,要在课程简介中说明。

五、严格年度计划申报,各单位在9月15日前向市人社局申报备案2024年度培训计划,并填写《2024年度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申报表》(附件5),一式三份。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实行网络平台学习的,需填写《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备案登记表》(附件4)一式三份,于9月15日前向市人社局申报备案。未备案的,其申报学时不予认可。

六、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管理入口”注册并完成学时申报。用人单位要提高学时审核效率,自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学时之日起,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学时审核时限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确保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内全部完成审核工作。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凡专业技术人员未能按时完成并申报培训学时或本单位未能及时审核的,后果由本人、用人单位自行承担。本年度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职称申报前完成审核。

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常态化及时审验,不要集中时间申报,避免网络拥堵造成审验时间延长。


附件: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docx

      3.三门峡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docx

      4.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备案登记表.docx

      5.2024年度三门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申报表.xlsx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