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劳社部发〔2002〕8号)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鉴定,下列人员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现予以公示(提供病历资料属于三门峡市区域外医院的,待核实病历后再行公示)。
公示期为4月4日至4月10日,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监督举报电话: 2833027 2819317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结 论 |
1 | 灵活就业人员 | 黄玉铎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三门峡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肖建操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3 | 三门峡市陕州区劳动人事代理 | 乔海林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三门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