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1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3年1月份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819万元,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14.13%,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3%;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98%;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9.69%;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89%;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1.49%;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7%。
1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8.91%,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5.72%;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6.89%;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8.33%;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29.93%;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4.67%。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1%,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61%;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45%;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79%;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3%;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79%;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8%。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