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全市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人社仲裁〔2022〕3号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全市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根据部、省关于开展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万家企业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及2022年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全市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2年7月6日
全市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联系
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助力“万人助万企”活动,从源头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部、省组织开展的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万家企业活动,坚持劳动争议源头预防,指导用人单位加大争议预防力度,发挥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作用,提高自主解决争议能力,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多方联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咨询、协商、调解、仲裁等维权服务,全面推行仲裁员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制度,培育选树“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活动主要内容
坚持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扎实开展仲裁员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制度,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提升仲裁工作服务效能。
(一)规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乡镇(街道)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35号)、《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的通知》(三人社仲裁〔2020〕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培育选树“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二)推进基层调解中心“互联网+调解”高效利用。加强和基层调解中心的业务联络,不断规范调解中心调解工作,加强“互联网+调解”平台的应用,实现群众诉求的及时录入,让图片、文字等的高效运转,做到调解案件规范、档案记录详实,案卷整理完整,实现基层调解中心“互联网+调解”平台的高效利用,切实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的优势。
(三)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加强企业调解委员会以及中小微企业的联系对接,宣传和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提高企业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四)指导协助企业排查劳动争议隐患。指导企业不断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开展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协助企业排查劳动争议隐患,预防化解劳动争议。
(五)引导争议调解规范化处理。积极引导企业调解委员会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争议进行仲裁文书置换,企业调解委员会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置换劳动争议调解书,确保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走进仲裁机构。邀请联系企业走进仲裁机构,了解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旁听案件庭审,对仲裁机构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建议。
三、方法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
将辖区内的基层调解中心、不同片区内的重点企业以及劳动争议多发的非公中小微企业分派给不同的仲裁员,实现点对点结合,门对门服务。请各县(市、区)将仲裁员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名册(见附件),于7月31日前报市局调解仲裁管理科。
第二阶段对接联系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
根据定点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名册,仲裁员开展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加强联系对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通过电话、微信、走访等方式提升联系对接的频次,充分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开展工作总结提升阶段,对于这项活动中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全面总结提升。总结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市局调解仲裁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制度活动是省、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助力人社系统“万人助万企”活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到实处。
(二)积极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合理确定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名册,确保每一名仲裁员积极主动联系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通过网络、微信、走访、座谈等方式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基层调解组织不断完善调解工作,与企业和劳动者面对面交流,帮助梳理解决用工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化解争议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推广。及时发现和宣传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共商、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展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风建设成效,提升仲裁工作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