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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3季度因工伤残鉴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1 15:46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鉴于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好转,为更好维护工伤职工切身利益,保障工伤职工尽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逐步恢复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22年3季度因工伤残鉴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与地点

鉴定时间:2022年9月30日。

鉴定地点:三门峡市老年医院。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现场鉴定的健康及相关要求

1.健康码为绿码,进入鉴定地点时扫“场所码”,所有参加现场鉴定人员须提供鉴定日期前“三天两检”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2.参加现场鉴定人员应做好7天个人健康检测,所有进入鉴定现场人员均需下载打印、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三门峡区域人员近期原则上不离开我市,减少不必要的跨区域流动,尽量避免聚集,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

3.参加现场鉴定人员进入鉴定现场时须带齐有效期内身份证、缴费发票和《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交现场点名工作人员。

4.在鉴定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5.参加现场鉴定人员进出鉴定现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二)不得参加鉴定的情形

1.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卡或红卡的。

3.不能提供鉴定日期前“三天两检”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两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

4.不能提供《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的。

5.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鉴定的。

6.鉴定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

7.鉴定前21天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9.鉴定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10.鉴定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11.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加鉴定。

(三)温馨提示

1.参加现场鉴定人员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2.参加现场鉴定人员赴鉴定医院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鉴定前,参加鉴定人员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鉴定医院。入鉴定现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经测量体温仍异常,须经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并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鉴定。

4.参加鉴定人员应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5.在鉴定组织实施过程中,本公告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三门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