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发明电〔2020〕10号、人社厅发〔2020〕23号、豫疫情防指〔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未享受过相关职称评审优惠政策的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豫人社〔2020〕20号文件精神,长期工作在基层,符合基层职称倾斜政策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等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豫人社办〔2016〕138号、豫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等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二、报送材料
(一)符合农村学校倾斜政策的中小学教师,需提交材料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核准、公示后于8月30日前向市人社部门备案:1.《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1份。(备案表需明确审核意见,审核人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2.《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二)符合荣誉、奖励等“绿色通道”政策的中小学教师,需提交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于8月19日前集中上报: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一式3份。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3.申报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人员,按年度工作安排提供有关材料。
(四)其他系列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有关材料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于8月19日前统一汇总集中上报: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一式3份。2.《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3.申报“绿色通道”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有从业年限要求的需提供人事档案。
三、有关要求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政策宣传、材料审核等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主管单位要做好审核汇总、业务指导工作,对申报人材料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附件1.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备案表.doc
2.三门峡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汇总表.docx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