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2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2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662万元,现将2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2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27.35%,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78%;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0.32%;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9.82%;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5.72%;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1.76%;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7.73%。
1-2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25.06%,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9.56%;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27.79%;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28.07%;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23.86%;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29.22%。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8%,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61%;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1%;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87%;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3%;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6%。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