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12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1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005万元,现将12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12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127.44%,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3.36%;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57%;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8.09%;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7.67%;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6.95%;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5.11%。
1-12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31.49%,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27.99%;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29.06%;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59.36%;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13.48%;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31.89%。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8%,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61%;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5%;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82%;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8%;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5%。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