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峡市焊工、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条件的公告
一、通用报名条件
提供材料:能够证明符合职业技能标准条件的资料。
依据:开考职业的职业技能标准摘录(见附件)
二、高职院校及应用型本科毕业生报考三级
提供材料:考生学籍(专业)证明类资料;省人社厅同意学校参加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的批文。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职院校及应用型本科院校毕业生参加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专业(职业)认定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0号)“河南省拟对高职院校及应用型本科院校部分专业毕业生开展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及应用型本科院校均可提出申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估认定后,其毕业生可直接参加本专业相应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三、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才贯通
提供材料:职称证书及工作年限材料;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能职业资格条件
(一)申报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关职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1.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
2.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
(二)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1.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满3年;
2.取得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三)院校教师申报技能职业资格
院校专业教师可根据自身职称情况,可自主申报相应等级的技能职业资格。”
四、预备技师证书持有者报考技师(只参加综合评审,不考理论和实操)
提供材料:预备技师证书。
依据:《关于做好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15号)“预备技师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取得预备技师证书,并在企业相应职业岗位工作满2年(业绩突出的可适当缩短)的人员,可在本企业或凭所在企业出具的工作证明,到就业地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报参加本职业技师综合评审和业绩评定。经评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联系单位:三门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398-2976190
2021年1月7日
附件:
相关职业职业技能标准(摘录)
焊工
(2018年版)
1.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相关专业:焊接加工、焊接技术应用、金属热加工(焊接)、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
保安员
(2019年版)
1.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下士士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中士士官及以上军衔获得人员,或者具有公安工作经历5年以上人员,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15年以上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4)具有1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或者军队及武警部队具有少校及以上军衔退役军人。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25年(含)以上公安、治安保卫、保安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安全员、消防员、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保卫管理员、应急救援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安检员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