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10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1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6305万元,现将10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10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121.61%,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29%;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39%;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3.71%;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7.13%;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36%;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4.87%。
1-10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25.81%,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18.18%;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24.51%;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58.64%;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03.56%;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31.89%。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8%,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6%;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3%;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83%;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7%;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78%;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5%。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