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8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1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398.5万元,现将8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8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108.85%,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81%;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9.79%;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8.03%;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7.56%;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3.47%;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29%。
1-8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13%,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02.49%;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11.39%;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46%;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90.3%;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24.33%。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9%,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63%;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2%;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83%;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7%;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5%。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