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7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1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318.5万元,现将7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7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125.19%,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3.15%;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17%;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8.87%;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2.92%;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61%;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8.86%。
1-7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02.55%,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91.18%;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05.23%;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29%;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78.86%;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19.33%。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8%,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6%;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3%;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83%;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7%;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78%;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6%。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