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5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1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4720万元,现将5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5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93.84%,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7.49%;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1.33%;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08%;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22%;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1.7%;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02%。
1-5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75.56%,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63.33%;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81.52%;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91.11%;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58.7%;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93.93%。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6%,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59%;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71%;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8%;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3%;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2%;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6%。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