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4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1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9435万元,现将4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4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79.55%,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3.17%;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4.25%;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8.67%;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8.72%;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9.33%;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5.82%。
1-4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61.8%,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49.38%;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67.88%;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78.24%;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47.7%;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75.44%。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6%,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6%;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68%;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79%;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4%;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79%;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5%。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