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2018年度、2019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近日,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公布2018年度、2019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三人社〔2020〕62号),将2018年度、2019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予以公布,三门峡市2018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2787元。2019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4963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