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7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0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275万元,现将7月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1-7月份,全市完成全年发放目标任务的130.47%,其中市本级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8.11%;义马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46%;渑池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9.45%;陕州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4.7%;灵宝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7.01%;卢氏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3.04%。
1-7月份,全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06.74%,其中市本级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07.97%;渑池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95.67%;陕州区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38.58%;灵宝市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66.29%;卢氏县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目标任务的136.56%。
自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到期贷款回收率99.75%,其中市本级到期贷款回收率99.6%;义马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8%;渑池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81%;陕州区到期贷款回收率99.93%;灵宝市到期贷款回收率99.73%;卢氏县到期贷款回收率99.94%。
2020年8月7日